网络视听许可证
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是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
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一、条件
1、要求国有控股51%
2、相关技术人才
3、能提供地址证明
二、材料
1、执照副本、章程、验资、股权架构图、域名证书、获得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
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
icp等与申请有关的许可和备案证明
2、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
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包含网络接入方案以及节目。
4、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最少20名
5、节目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
6、申请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8、公司简介和智能简介,公司人员概括、公司主营业务介绍以及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盈利模式